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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经侦部门提升执法质效

发布日期:2022-11-04

近年来,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积极探索“受办分离”“侦审衔接”等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推动执法工作精细管理,全力提升执法质效和执法公信力。

宿州市公安局推进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建设并于2021年8月2日启用。该中心在接受群众咨询、受理报案的同时,将便民、利民、惠民的触角不断延伸。中心运行一年多来,未出现因接报案而引发的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宿州城区经侦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94%,侦破案件数同比上升87%。

宿州公安经侦部门试点推行经济犯罪案件主办侦查员制度,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落实重大执法过错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埇桥分局试行向经侦大队派驻法制员制度,在办案系统嵌入法制员审核模块,将案件审核关口前移,对所有警情进行全量管理,对警情录入、处置、定性各环节一盯到底,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及时发现执法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宿州市公安局下辖4个县局经侦大队实行专职法制员制度,均配备1名专职法制员,进一步推进侦审有效衔接。

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经济犯罪案件,宿州公安经侦部门坚持集体议案制度,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法律适用正确。同时,他们联合法制部门,每季度对全市经侦部门在侦案件卷宗质量开展网上抽查、考评。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及时指导帮助,对办案过程进行同步审核把关,降低执法风险。宿州公安经侦部门还常态化组织开展办案质量“讲教训”专项评查整改活动,重点对案件从程序、实体和定性方面进行全面评析,逐案剖析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为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宿州市公安局出台《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案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执法办案“八项严禁”》等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经济犯罪案件办理。

 

信息来源:人民公安报 2022.10.12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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