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1)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警用装备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SAC/TC561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SAC/TC561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警用装备领域管理部门、军队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格评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开拓创新,廉洁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警标委相关专业领域业务工作,熟悉公共安全领域相关法律和政策,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参加标准化工作的调研、分析和评价能力。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职级。
(四)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五)为我国公民,应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现职,且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委员职责
(一)开展需求调研,提出标准制修订等方面的工作建议。
(二)按时参加标准技术审查和标准复审,履行委员投票表决义务,按时参加警标委年会等工作会议和警标委组织的培训。
(三)宣贯标准,及时反馈警标委归口管理标准实施情况。
(四)承担警标委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对警标委工作实施监督。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采用单位推荐方式。申报人须认真准确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全国或行业标委会担任委员。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各项内容,确保真实性,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于2023年10月1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及本人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后注姓名)邮寄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签章后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PDF电子版文件以“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后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警标委(SAC/TC 561)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警标委第二届委员会组建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报送材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五、联系方式
材料接收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标准中心警标委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号
联系人:尤会龙、曲一
联系方式: 010-68773412 010-68773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