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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北门配套安防系统建设

发布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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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新建北门配套安防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新建北门配套安防系统建设

2项目编号:20220701006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新建北门安防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八个部分:防撞柱子系统、音视频监控子系统、访客子系统、人员及车辆出入口道闸子系统、紧急报警子系统、电子巡查子系统、配套子系统、A楼安防系统的恢复及建设。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防撞柱子系统:在北门前方设置12根防撞柱。音视频监控子系统:在北门警卫室外侧处设置2台枪球一体摄像机,2台立杆式警戒球型摄像机,大门警卫室内设置5台数字摄像机,共9套;中心机房设置2套存储设备。访客子系统:在北门警卫室内设置1台桌面式访客机。人员及车辆出入口道闸子系统:在北门处建设1处人员通道闸机、1处货物通道闸机和1处车辆进出通道闸机。紧急报警子系统:在南隔离门设置2套紧急报警设备,西隔离门设置2套紧急报警设备,北门设置1套紧急报警设备,共5套。电子巡查子系统:在北门处设置1套在线巡更系统。配套子系统:配套增加1台机柜、1台交换机、1UPS(含16节蓄电池)及所需线缆辅材等。⑧A楼安防系统的恢复及建设:恢复A楼原拆除安防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新增8台数字摄像机、新增1套防盗报警设备、新增1套门禁设备、新增1LCD大屏及配套设备。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最高投标限价:150万元

3.4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4资格预审: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应当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预审材料):

投标人应当编制资格证明文件((除第(6)条外,其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应当包括以下文件材料(编制模板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11月至今任意1个月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11月至今任意1个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到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页面须包含截图时间),应当含以下信息查询: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

8)提供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原件);

10)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材料(原件);

11)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原件);

: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如无法提供上述(3)、(4)、(5)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3 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2017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文件递交数量:电子版一份(纸质盖章扫描版),纸质一份(装订成册);

3)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三部;

4)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其他方式;

4.4 资格预审结果于招标文件发售前2日内书面告知;

5 招标文件发售与投标文件递交:

5.1 招标文件拟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售,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2326日起至202321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发售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

5.2 投标文件的拟制:

投标人应当参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拟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1)若投标人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商,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资质;

2)计算机类采购,需提供原厂授权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公告;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品牌及产品投标(提供国产品牌及产品应答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具备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安防监控乙级及以上)复印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22809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方式。

6 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22809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6.2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8 联系方法:

8.1.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王女士

  话:13468828881/18220681393

8.2.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杨工

  话:029-84767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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